教育部《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》
作者:课外书阅读网
发布:2021-06-04 17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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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《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》
《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》显示,违反《出版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:
一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污蔑、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、英模人物,戏说党史、国史、军史的;
二、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,有反华、辱华、丑华内容的;
三、泄露国家秘密、危害国家安全的;
四、危害国家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的;
五、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,宣扬宗教教理、教义和教规的;
六、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,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,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、习惯的;
七、宣扬个人主义、新自由主义、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,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;
八、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,格调低下、思想不健康,宣扬超自然力、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,存在淫秽、色情、暴力、邪教、赌博、毒品、引诱自杀、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;
九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十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;
十一、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,违规使用“教育部推荐”“新课标指定”等字样的;
十一、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,违规使用“教育部推荐”“新课标指定”等字样的;
十二、其他有违公序良俗、道德标准、法律法规等,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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