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阿Q正传》读后感之内心真实感受
作者:课外书
发布:2021-05-14 16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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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阿Q正传》小说创作于1921年底,共分九章。小说以辛亥革命前后的中国农村为背景,描写了未庄流浪雇农阿Q,虽然干起活来“真能做”,但却一无所有,甚至连名姓都被人遗忘的故事。《阿Q正传》小说批判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封建,保守,庸俗,腐败等社会特点,有力地揭示了旧中国人民的生活场景和其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病态。
在那个封建、保守、庸俗、腐败、黑暗的社会,鲁迅笔下的小人物“阿Q”是一名流浪雇农,即给地主打短工的流浪汉,住在土谷祠。说起土谷祠,人们就会联想到鲁迅的名著《阿Q正传》,说阿Q住在土谷祠,其实这里并非确有阿Q,只不过是鲁迅取材于此罢了:当年有个叫谢阿桂的,孑然一身,曾住在土谷祠。他主要靠替别人舂米来维持生计,曾给周家打短工,但他沾有偷窃习气,名声不太好。鲁迅对他比较熟悉,并以他为“模特儿”,在《阿Q正传》中,创作了“阿Q”这个不朽的艺术形象。
所以,鲁迅之所以能把社会下层中的阿Q写得如此生动传神深刻,是因为这是他无比熟悉的记忆,小时候观察周围的每一个人,即使不理解他们为什么如此,多少年以后,在某一天突然想明白!世界上的市井小民,几乎都是一个样子,小恩小惠,邻里街坊,说不完的闲话,道不尽的家长里短。个个都是嫌贫爱富,穷的时候瞧不起穷人,富了以后更瞧不起穷人,总想往上爬,自古哪个时代都是教育孩子追名逐利。
而在一百年以前的那个社会,比我们现在要苦得多,社会变革,新旧交替,内忧外患,人人自危,说不定哪天就丢了性命,或者被抄了家。自打大清朝亡了国,袁世凯窃取了孙中山的革命果实,竟然还想称帝,这开了一个不好的头,各军阀割据,中华民国的局势更乱了。
回到小说里的时代,未庄就是当时千千万万个农村的缩影,赵太爷和钱太爷就是地主阶级,而未庄的“闲人们”,就是住在土谷祠的阿Q,还有小D,以及王胡等等,都是广大的无产阶级劳苦大众,不是工人就是农民,按理说工农群众应该团结起来,其实不然,实际上是“窝里斗”,谁也瞧不起谁。除非哪个人突然“阔”起来了,众人就是另一种态度,世态炎凉,皆是如此。
阿Q在街上,几乎所有人都欺负他,但是阿Q有自己的“精神胜利法”,打不过的时候就说“我是虫豸”,过后心里想的是“我被儿子打了”。其实这一点,正是阿Q的顽强和乐观精神,只有这样才能活下去,如果被欺负了天天垂头丧气,还不气出病来,谈何劳动,所以说心情好了,才是最重要的,在那样一个黑暗的时代,我们应该理解阿Q。
我们知道,劳动是光荣的,而阿Q给地主打短工,养活了自己,还能维持下去。但是他和“闲人们”一样,不识字,似乎也不识数,有了钱也不会存起来,做生意自然也是不会的,只会去赌,梦想一夜暴富,自然就“阔”起来了。十赌九输,自然也有运气好的时候,阿Q不幸而赢了一回,他倒几乎失败了。赶赛会的赌摊不知谁和谁打起来,混乱之后,钱财自然被抢了去,按理说应该极其伤心,毕竟突然赢了那么多,人生真是大起大落。但他立刻转败为胜了,自己打自己嘴巴,仿佛打的是另外一个人,然后,他睡着了!
又一日,碰见王胡在墙根赤膊捉虱子,同是无产阶级“工人”,自然要一起凑个热闹,还得比比谁的虱子多一些,谁的虱子放在嘴里咬起来声音更响,阿Q比不过王胡自然不高兴,骂骂咧咧打了起来,于是阿Q又被欺负了。我们知道好事成双,有时候运气背了,坏事也成双,这不,钱太爷的大儿子“假洋鬼子”来了,阿Q嘴里嘀咕,又被揍了一顿,大约算是生平第二件的屈辱。因为过去的事忘得干净,祖传宝贝就是“忘却”。
王胡和“假洋鬼子”打不过,阿Q自然要找别人出出气,碰见静修庵里的小尼姑就开始欺负,又是动手摸头,又是动嘴骂,酒店里的人大笑,阿Q似乎得了赏识,洋洋得意。阿Q终于胜了一次,却被小尼姑下了诅咒“断子绝孙的阿Q!”,这是多么狠的诅咒啊,为阿Q的结局埋下伏笔,也许,像阿Q这样的流浪汉,吃饱肚子就是福分,娶妻生子都是奢望,那是只敢在梦里想想的事,毕竟哪个女子会瞧上阿Q呢。
自从碰了小尼姑,阿Q开始对女人日思夜想,求之不得的结果,就会反过来厌恶,觉得女人“假正经”,各种不好。这一天,吴妈洗完了碗碟,坐下和阿Q聊天,这时候阿Q脑子里想的都是女人,竟然有勇气对吴妈表白,但是不识字的阿Q过于直白吓到了吴妈,自然又少不了赵太爷的儿子秀才的一顿揍,古代女子对贞操和名节是极其看重的,与生命等同,此事非同小可。被地保数落一番,次日带礼物登门道歉订约了事。
自这之后,镇上的女人都开始提防起来,其一,酒店不肯赊欠了;其二,管土谷祠的老头子说些废话,似乎叫他走;其三,他虽然记不清多少日,但确乎有许多日,没有一个人来叫他做短工。这下没了生计,没了住的地方,酒店也不肯赊欠,阿Q真是到了低谷,这个地方是呆不下去了。出气还是要出气的,比如抢走工作的小D,两个人碰见以后,扭打起来,饿肚子的阿Q竟然和小D打了平手。
没了生计的阿Q首先要解决的是肚子问题,能被他欺负的人只剩下尼姑了,于是翻墙进去偷萝卜吃,差点儿被黑狗咬到。吃饱以后打定进城的主意,正所谓“此处不留爷,自有留爷处”。
这年中秋以后,阿Q回来了,而且变“阔”了,"现钱!打酒来!"穿的是新夹袄,看去腰间还挂着一个大搭连,沉钿钿的将裤带坠成了很弯很弯的弧线。真是"士别三日便当刮目相待",这下镇上的人对阿Q又是另一种态度了,得了新敬畏。骗人说在举人老爷家里做工,而且是自己不愿意继续做工才回来的,这样讲多有面子。讲起城里的各种见闻,唬得这帮“闲人们”一愣一愣的。
不多久,阿Q的大名传遍了未庄的闺中,“邹七嫂在阿Q那里买了一条蓝绸裙”等等,缺绸裙的想问他买绸裙,要洋纱衫的想问他买洋纱衫。这事传到了赵太爷饭桌上,认为阿Q有些古怪,但是也想买一件皮背心,为了等阿Q来,晚上还破例点了油灯。从这里可以猜到,阿Q进城自然不是干好事,要不然这些衣服从哪里来的,流浪汉做生意谁信。
地主阶级最是看重私利,锱铢必较,这种便宜也是要占的。知晓阿Q的货物卖光以后,赵太爷心里更清楚了,做这路生意的大概是“老鹰不吃窝下食”,本村倒不必担心的,只要自己夜里警醒点就是了。村里没有不透风的墙,一夜之间村人对于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,变得敬而远之。而“闲人们”却还要探他的底细,阿Q也并不讳饰,傲然的说出他的经验来。把进城当小偷逃回来的事情说了,于是这“敬畏”是一点也没有了。
时局变化,革命党进了城,举人老爷逃难来了未庄,阿Q想,举人老爷都怕革命党,那我也去做革命党吧!让他们全都怕我!醉酒以后,在街上大喊“造反了!造反了!”未庄人果然用惊惧的眼神看他,阿Q的目的达到了。这事自然也传到了赵太爷的耳朵里,想探革命党的口风,真是毕恭毕敬,前所未有,闻所未闻。
地主也怕革命党,因为孙先生提出三民主义:民族!民权!民生!地主能不怕吗?晚上,阿Q高兴地做起梦来,所有人都怕他,甚是得意。次日有意无意的走到静修庵,既然革命了,自然也要让尼姑知道,谁知老尼姑说赵秀才和假洋鬼子已经来革命过一次了,阿Q还是晚了一步,但是究竟什么是“革命”呢?他自然不知道。
革命以后未庄最大的变化,就是大家把辫子都盘在头顶,这辫子迟早是要被剪的,要脑袋就不能要辫子。只要是可能掉脑袋的大事,人人都关切。阿Q也想参加革命,但是一个流浪汉大字不识几个,假洋鬼子和赵秀才自然瞧不起他,封建社会,人人都看出身地位,阿Q似乎又回到低估了,没人理他。
这天晚上,赵家遭抢了,举人老爷寄存的箱子以及赵家的财物家具,全都抬走了,阿Q后悔没有加入革命党,“这全是假洋鬼子可恶,不准我造反”于是他要去告状,报复他们。还没等阿Q去告状呢,就被抓进县城去了,这时候他还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,为什么被绑进来,一番审问之后,稀里糊涂画了押。
万万没想到,阿Q没有参加革命党,却当了革命党的替罪羊,谁让他喝醉了在大街上吆喝造反呢,正所谓祸从口出,这时候也是百口莫辩了。这时候,把总是革命党,举人老爷当了革命党的帮办民政,这是军阀和封建官僚阶层的苟合。至于到底是谁抢了举人老爷的箱子,或许是另一帮革命党,军阀和军阀的事说不清楚。
阿Q最后被绑上车时才意识到,这是去往刑场的路,自己要被杀头了吗?小人物的结局如此悲惨,劳苦大众谁不惨呢?但是在鲁迅的笔下,这帮市井小民,暴露出的人性,充满了愚昧的旧思想,大清能不亡吗?
要革命就会有流血牺牲,阿Q代表了那个时代牺牲的革命志士,至少他敢于造反,他的每一个选择,都是为了活着,更体面的活着,但是在那样一个时代,这种愿望是无法实现的。于是无数进步青年参加新文化运动,马克思主义传播,新的时代终于来了。
2021年5月14日16:08
临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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